海关总署: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终结是误读
2012-04-12 15:49:02   来源:重庆时报   评论:0

进口家具的好日子结束了。  延续了7年的零关税时代,将一去不复返。4月15日起,进口家具的关税将按10%征收。  关税恢复,或成进口家具涨价借口,估算零售涨价将达15%。  4月9日,这则新闻搅动了市场。  ...

“进口家具的好日子结束了。”

  延续了7年的“零关税”时代,将一去不复返。4月15日起,进口家具的关税将按10%征收。

  关税恢复,或成进口家具涨价借口,估算零售涨价将达15%。”

  4月9日,这则新闻搅动了市场。

  “没接到通知呀。”面对记者的询问,周慧也感到纳闷。

  周慧,八公里某进口家具品牌店长。“看到报道了,不知咋回事。”周慧说,有好几个顾客问过是否涨价的事情。

  海关总署的15号法规

  媒体的报道,源于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法规。

  3月26日,海关总署网站挂出2012年第15号法规,包含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其中,实木家具、皮质家具、藤竹家具以及其他家具的税率调整为10%。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此次的家具产品包括各种材料制成的沙发、组合式家具、柜、橱、台、桌、椅、书架、床、床垫、坐垫等产品。

  法规自2012年4月15日起。

  这,被媒体解读为自2005年1月起实施的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的终结。

  进而推导出,进口家具或借机涨价,有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称,成本传导至终端,或刺激涨价15%左右。

  报道被数家门户网站转载,又引众多媒体跟进,引发强烈市场关注。

  进口家具的“好日子”

  进口家具实施“零关税”,始自2005年1月。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进口关税一直在降,而降得最多的就是家具,从九十年代初的70%降到40%,又降到22%,2004年进口家具关税止为7%。

  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贾清文称。

  世贸组织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该组织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

  1996年1月1日,它正式取代关贸总协定临时机构。

  经过13年的艰苦谈判,2001年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贸组织。

  中国政府承诺在未来5年~10年内,药品,医疗器械,建筑、矿山及钻探机械,农业机械,钢材,家具,酒,木浆、纸制品、印刷品,玩具等,逐步实施“零关税”。

  其中,进口家具5年内实施“零关税”。

  主要产品包括:各种材料及功能的家具、床椅两用椅;各种材料做的办公家具、卧室家具。

  家具业将成为继汽车之后降税幅度最大的行业之一。

  “零关税”未能抑制进口家具价格虚高

  “零关税”并未带来期待中的低价格,价格不降反升,并节节拔高。

  国际品牌进入中国的步伐同步加快。

  当年上海海关数据称,受零关税影响,2005年上半年从上海海关进口的家具增长三成多。

  海关统计,2004年进口家具总额达到7亿多美元,到了2011年1~3月,我国家具进口总值猛飙至4006.6亿美元。

  2011年7月10日,央视曝光达芬奇涉嫌造假和欺诈。

  尽管对于报道争议不断,但自此进口家具的高端光环被打破,消费者信心跌入低谷。

  “豪华家具卖场,你以为真的是买家具的地方吗,错了!是秀场,是交换场,是虚荣心。”重庆家具协会一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进口家具利润高达900%。

  物价敏感时代的媒体乌龙

  “关税恢复”险些成为进口家具再次涨价的借口。

  众多进口家具品牌表示,可能会在4月15日后,调整售价,累计涨幅可能会达15%。

  记者采访时,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进口家具代理商表示,不少进口家具品牌其实早于2011年下半年完成了一两次涨价,涨幅在5%左右。

  其称,涨价系因国外工厂原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的增长有关。

  2012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3.6%,自2010年始至今,CPI高居不下,时时触碰大众敏感神经。

  在中国海关总署的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法规。

  该法规明确表明,自2012年4月15日起,实木家具、皮质家具、藤竹家具以及其他家具的税率调整为10%。

  而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同时废止。

  昨日,记者致电中国海关总署,海关总署新闻办陶永表示,海关总署第15号文件,只涉及个人随身携带物品以及邮递物品,不涉及大宗贸易,有媒体称进口家具“零关税”时代终结是一种误读。

  然而,在敏感的高物价时代,这不是第一次被“误读”,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之前,就有媒体报道称“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海关也辟谣: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贸易系副教授王捷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不可能恢复关税,还是保持零关税。

  虽然WTO成员国有自主调整关税的权力,但仍然需要遵循WTO的相应制度。调整关税必须要有一定透明度,除非特殊情况,一般做法都是在年初就必须进行公示。

  周慧仍不断被问及是否会涨价。

  “可能吧。”她说。

  在敏感的高物价时代,这不是第一次被“误读”,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记者:李曦 黎胜斌 邓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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